節約能源法修訂草案
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管
http://www.sharifulalam.com 2007-06-24 11:43 來源:新華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首次審議了節約能源法修訂草案。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傅志寰在對修訂草案作說明時指出,草案強化了對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的監管。
傅志寰介紹說,草案專設了“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一節,進一步明確了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義務,強化了監督和管理。
修訂草案明確指出,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定的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以上不滿1萬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均為重點用能單位。
重點用能單位是我國的耗能大戶。統計顯示,2006年,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等9個行業的922家重點耗能企業的能源消耗占全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31.5%。
傅志寰說,突出抓好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工作,對于緩解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能源和環境約束具有重要意義。
草案專設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一節中明確規定,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每年向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報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包括能源消費情況、能源利用效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效益分析、節能措施等內容。
草案強調,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當對重點用能單位報送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進行審查。對節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節能措施不落實、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當開展現場調查,實施強制性能源審計,并提出書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生產耗能較高的產品的單位,應當遵守依法制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用能,情節嚴重的,限期治理。同時,生產用能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上如實注明能耗指標,不得使用偽造的節能質量認證標志或者冒用節能質量認證標志。